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駐吉中直有關部門、單位: 《吉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組織實施。2016年11月14日經省政府批準、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吉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吉政辦函〔2016〕241號)同時廢止。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2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吉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