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我市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工作,推進公共數據資源 開發利用,促進釋放數據要素價值,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 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的意見》《國家發展 改革委 國家數據局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實施規范(試行)》《山 東省大數據局山東省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管理辦法(試行)》 等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為主線,以提高公共數據資源開 發利用水平為目標,遵循“依法合規、公平公正、公益優先、合 理收益、安全可控”的原則,在前期公共數據資源運營試點基礎 上,兼顧經濟和社會效益,統籌開展全市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工作, 助力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2025 年底前,通過公平競爭方式選 擇運營機構,完成收益分配、考核評估、信息披露等配套制度建 設,新增 30 個運營場景;2026 年底前,進一步完善公共數據資 源授權運營體系,分金融、醫療、交通、海洋等重點領域打造 35 個以上典型運營場景;2027 年底前,打造 45 個以上典型運營 場景;2028 年底前,打造 60 個以上典型運營場景;2029 年底前, 打造 80 個典型運營場景;2030 年底前,打造公共數據資源開發— 2 — 利用產業生態,建設 110 個以上典型運營場景,公共數據資源開 發利用水平實現大幅提升,為全市數字經濟注入新活力。 二、工作任務 (一)明確授權運營內容 1.授權運營主體 授權運營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持有的公共數據資源,按照 法律法規和相關要求,授權符合條件的運營機構進行治理、開發, 并面向市場公平提供公共數據產品和服務的活動。涉及的相關主 體如下: 實施機構,是指具體負責組織開展授權運營活動的單位。市 大數據局為我市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實施機構。 運營機構,是指按照規范程序獲得授權,對授權范圍內的公 共數據資源進行開發運營的法人組織。 開發利用機構,是指基于應用場景需求,對運營機構提供的 公共數據資源、公共數據產品和服務進行開發利用的法人組織。 公共數據資源提供機構,是指依法履職或提供公共服務的黨 政機關、企事業單位。 2.授權運營模式 我市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采用整體授權模式,將授權范圍 內的公共數據資源統一授權給一個法人組織作為運營機構,負責 建設授權運營平臺、打造典型應用場景并開展市場化運營。— 3 — 3.授權運營期限 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期限為 5 年。 4.授權運營范圍 授權運營的數據資源為我市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依法履職 或提供公共服務過程中產生的所有具有利用價值的數據集合,包 括供水、供氣、供熱、供電、公共交通等公用企業持有的公共數 據資源,涉密數據和有明確要求不得授權運營的行業數據除外。 (二)選擇授權運營機構 1.運營機構選擇條件 (1)經營狀況和信用狀況良好。 (2)具備相應的系統建設運維、數據應用合規監測、應急 處置能力。 (3)具備專業技術隊伍服務能力。 (4)建立安全保障制度,具備數據安全防護能力,近三年 未發生對國家安全、社會秩序、經濟建設和公眾利益產生較大影 響的數據安全事件。 (5)符合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的其他規定要求。 2.運營機構選擇方式 市大數據局以公開招標方式選擇運營機構。 3.運營機構選擇程序 (1)發布公告。市大數據局明確招標條件,編制招標文件, 依據招投標法律法規要求制定并發布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招— 4 — 標公告。 (2)提交申請。申請單位在招標公告發布 5 日內,提交公 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申請,提交資料包含近一年的財務審計報 告、授權運營方案、信用報告以及其他相關資質材料。 (3)確定主體。市大數據局按照公開招標相關要求組織評 標,明確中標候選人。 (4)公示結果。公示中標候選人,公示期 3 日。公示無異 后,確定中標單位,由市大數據局向社會公告中標結果,并報市 政府。 (5)簽訂協議。授權運營協議經市大數據局“三重一大”決 策機制審議通過后,由市大數據局與中標單位簽訂,確定運營機 構, (6)協議備案。市大數據局將簽訂后的授權運營協議報省 大數據局備案。 運營機構選擇程序嚴格遵循市政府“三重一大”決策機制相 關要求執行。在按照本實施方案選定運營機構前,我市公共數據 授權運營工作由公共數據運營試點單位承擔。 4.運營機構期滿或終止退出 退出情形: (1)授權運營期限屆滿終止或者提前終止的; (2)運營機構違反相關協議規定,且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 的;— 5 — (3)被限制開展數據類生產經營活動、出現重大經營風險、 責令停產停業等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的; (4)其他不適宜開展授權運營活動的情形。 退出流程: (1)運營機構期限屆滿 ①選定新運營機構。市大數據局在協議期限屆滿 3 個月前按 運營機構選擇程序重新選定新運營機構; ②終止授權。運營機構更換后,重新簽訂授權運營協議,原 授權運營協議到期終止。 ③收回權限。市大數據局收回原運營機構運營權限,包括平 臺賬號、服務器賬號、數據訪問權限、其他賬號權限等; ④交接業務。在原運營機構配合下,市大數據局將業務權限、 數據資源、公共資產等移交給新運營機構;對于無法移交的場景 模型、數據產品等,在不影響開發利用機構正常業務情況下,由 市大數據局會同原運營機構組織銷毀; ⑤移交日志。原運營機構將授權運營期間的網絡日志全量移 交至市大數據局保存,保存時間不少于 3 年; (2)運營機構提前終止 ①提交終止申請。運營機構在提前終止前 3 個月向市大數據 局提出申請; ②選定新運營機構。市大數據局按程序重新選定運營機構;— 6 — 后續步驟參照運營機構期限屆滿退出流程第②-⑤步。在新 運營機構確定前,由原運營機構繼續開展授權運營工作。 (3)其他情形提前終止 ①選定新運營機構。市大數據局按程序重新選定運營機構; 后續步驟參照運營機構期限屆滿退出流程第②-⑤步。在新 運營機構確定前,暫停授權運營工作,相關損失由原運營機構承 擔。 (三)建設授權運營體系 1.提升數據質量 公共數據資源提供機構要加強源頭數據質量管控,開展數據 分類分級管理,根據場景應用需求,編制形成公共數據資源目錄, 強化數據源頭治理和質量監督檢查,對納入授權運營范圍的公共 數據資源實行登記管理,實現數據質量可反饋、使用過程可追溯、 數據異議可處置。 2.搭建運營平臺 運營機構負責建設青島市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平臺,作為 全市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唯一通道。開發利用機構依托運營平 臺開展需求提報、模型部署、模型測試、產品開發等工作。 3.打造典型場景 重點在醫療、交通、海洋、金融、養老、農業農村和港航等 領域打造典型運營場景。運營機構負責提供各類場景的數據產品— 7 — 和服務項目清單,主要分為公共治理、公益事業和產業發展、行 業發展兩大類。 4.培育產業生態 運營機構運用專題會、培訓會、對接會、沙龍活動等多種形 式廣泛開展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政策宣傳、場景推廣和產品推 介等活動,引育數據企業和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發展數據要素 市場,打造“制度完備、場景豐富、市場繁榮”的授權運營產業生 態。 (四)強化授權運營管理 1.開展數據資源登記 公共數據資源提供機構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數據局 《公共數據資源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和《山東省公共數據資源登 記管理工作規范(試行)》)對納入授權運營范圍內的公共數據資 源進行登記,在提供數據資源后 20 個工作日內提交首次登記申 請。運營機構對開發的公共數據產品和服務進行登記,在交付數 據產品和服務后 20 個工作日內提交首次登記申請。登記結果有 效期為 3 年,自賦碼之日起計算。 2.強化運營場景論證 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按照“一場景一方案、一申請一審核” 的原則開發運營場景。運營機構強化場景經濟和社會效益的論證 工作,制定場景方案,并根據場景實際需要提報數據申請;市大 數據局會同公共數據資源提供機構負責場景方案和數據申請的— 8 — 聯合審核工作,場景方案審核要點詳見附件 1,審核記錄留存至 少 3 年。 3.加強運營風險管理 市大數據局會同網信、公安等部門建立健全公共數據產品全 生命周期安全合規管理機制,制定安全合規審查、風險評估、監 測預警、應急處置等授權運營安全防護制度規范和技術標準,嚴 格管控未依法依規公開的原始公共數據資源直接進入市場。運營 機構依法依規在授權范圍內開展業務,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授權 范圍內已交付的公共數據產品和服務再開發。 4.規范運營業務流程 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業務流程主要包括授權流程和運營 流程,其中授權流程按照編制實施方案、市政府“三重一大”決策、 選擇運營機構、簽訂授權協議、建設運營平臺、開發運營場景、 運營考核評估和運營情況披露等步驟進行,授權流程如圖 1 所 示:— 9 — 圖 1 授權流程圖 運營流程按照編制場景方案、場景方案聯審、簽訂運營協議、 提報數據申請、開發部署模型、上架數據產品、數據產品交易等 步驟進行,運營流程如圖 2 所示:— 10 — 圖 2 運營流程圖 (五)完善授權運營機制 1.“三重一大”決策機制 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實施方案按照市政府“三重一大”決— 11 — 策機制,經審議通過后,在 20 個工作日內報省大數據局備案。 經審定同意的實施方案,原則上不得隨意變更,對于發生授權運 營模式調整等重大變化情形時,重新報請市政府審議同意。 2.定價機制 數據產品和服務收費實行分類管理:公共治理、公益事業類 數據產品和服務,原則上免費提供;產業發展、行業發展類數據 產品和服務,可收取運營服務費。運營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 理,運營機構在不高于省級發展改革部門設定的上限收費標準范 圍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運營機構及時向社會公示數據產品和 服務項目清單及收費標準,具體可按產品數量、服務次數、服務 時間、數據調用量等形式收費。 3.核算機制 發改部門會同市大數據局指導運營機構建立健全內部價格 管理制度,單獨核算并準確記錄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經營成本 和收入等情況,及時調整定價過高、社會反映強烈的收費。 4.收益分配機制 為保護各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主體的合法權益,運營機構 按照公共數據產品和服務價值貢獻收取合理收益。財政部門會同 市大數據局制定完善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收益分配相關政策。 5.披露機制 市大數據局按規定公開授權運營情況,每年年底前向社會披 露運營機構、授權期限和授權范圍等,接受社會監督。運營機構— 12 — 公開公共數據產品和服務清單,每年年底前向社會披露公共數據 資源使用情況、典型場景情況等,接受社會監督。 6.容錯機制 充分考慮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領域未知變量,鼓勵和保護 干部在授權運營中擔當作為,營造鼓勵創新、包容創新的干事創 業氛圍。支持在制度機制、依規授權、價格形成、收益分配等方 面積極探索可行路徑,堅決防止以數謀私等“數據上的腐敗”,堅 持有錯必糾、有過必改,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糾正, 對失誤錯誤及時采取補救措施,維護公共數據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協調機制 市大數據局聯合網信、國家安全、保密、發改、公安、財政、 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成立青島市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工作協 調小組,負責協調推進全市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工作。 (二)明確運營責任分工 市大數據局負責統籌、管理、協調和監督公共數據資源授權 運營工作,健全完善相關政策、管理制度和標準規范,統一匯聚 公共數據資源;組織開展公共數據資源登記和授權運營發布、審 核、公示、簽訂協議、備案、評估和披露等工作。 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做好本行業公共數據資源目錄編制、公共 數據資源匯聚、分類分級、質量管理等工作,配合做好公共數據 資源授權運營相關管理工作。— 13 — 發改、財政、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負責按照各自職責,做 好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的相關業務監管工作。 網信、公安、國家安全、保密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公 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的安全監管工作。 公共數據資源提供機構按照應歸盡歸原則,將公共數據資源 統一編目并歸集到全市一體化大數據平臺,加強本機構數據資源 質量管理和專題庫建設,并負責數據動態更新,會同市大數據局 聯合審核場景方案,配合運營機構及時響應數據需求,對本機構 用于授權運營的數據進行監督管理。 運營機構負責授權后的公共數據資源運營工作,包括完善運 營管理制度、建設運營平臺、打造運營場景、培育產業生態等, 并組織安全培訓和應急演練,發布數據產品和服務清單,建立披 露機制,接收社會監督。 (三)加強運營安全監管 落實“誰采集誰負責、誰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運 營誰負責”的安全保障要求,市大數據局和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 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監督檢查,確保授權運營依法合規。運營 機構按照公共數據資源分類分級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公共數據資 源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授權運營過程中數據的全生命周期安全和 合法利用管理,采取監測、記錄網絡運行狀態、網絡安全事件的 技術措施,留存相關網絡日志,于每年年底前將授權運營年度網 絡日志向市大數據局備案,確保數據來源可溯、去向可查、行為— 14 — 留痕、責任可究。以數據共享方式獲得的其他地區或部門的公共 數據,用于授權運營的,需征得共享數據提供單位同意。市大數 據局定期對授權運營相關業務和信息系統、數據使用情況、安全 保障能力等開展安全檢查,并會同網信、公安等部門制定安全事 件應急預案,組織運營機構開展應急演練。 (四)實施運營考核評估 市大數據局會同有關單位或委托第三方機構,每年年底前對 全市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情況進行考核評估,授權運營考核評 估內容詳見附件 2,評估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 級。運營機構配合做好考核評估工作,如實提供有關資料,不得 拒絕、阻撓、逃避考核,不得謊報、隱匿、瞞報有關情況??己?評估結果作為運營機構終止、撤銷或者再次申請授權運營的重要 依據。運營機構在授權運營期限內,每年年底前向市大數據局提 交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工作情況報告,并接受監督考核。— 15 — 附件 1 場景方案審核要點 1.場景名稱; 2.場景必要性、可行性論證; 3.開發利用機構基本情況。包括資金、管理、經驗、技術、 服務和安全能力等; 4.市場情況。包括市場需求、市場規模、預期成效等; 5.模型情況。包括數據資源使用范圍、數據資源目錄、數據 更新頻率、數據調用形式,采用的技術手段,模型入參、出參等; 6.擬開發的公共數據產品和服務清單,以及預期產品和服務 形式等; 7.數據產品和服務定價情況。包括定價依據、定價策略和定 價標準等; 8.數據產品和服務收益分配方案。包括參與主體、分配原則 依據、分配模式等; 9.數據安全管理措施。包括數據安全、個人信息保護措施、 應急處置措施和數據調用存證措施等; 10.場景下線措施。包括沙箱銷毀、接口停用、資源回收、 模型銷毀和存證留存(存證留存不少于 3 年,網絡運行日志留存 至少 6 個月)。— 16 — 附件 2 授權運營考核評估內容 1.工作機制建立情況。包括公共數據運營整體戰略、組織架 構建設情況,數據安全保護責任建立及落實情況,數據安全培訓 情況等; 2.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平臺建設情況。包括平臺功能完 善,具備數據存儲、加工治理、開發利用等功能;使用區塊鏈等 數據安全技術保障數據安全;支持不同平臺之間互聯互通與互操 作,便于提供跨平臺的集約化服務;對外展示頁面整潔、清晰、 美觀,用戶體驗感等情況; 3.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制度規范建設情況。在公共數據授 權運營平臺建設、數據質量管理、數據治理、數據安全和個人信 息保護等方面制度規范建設情況; 4.應用場景挖掘情況。包括組織應用場景對接會情況,針對 性宣傳推廣情況以及應用場景落地情況; 5.數據服務情況。包括面向社會主體供給數據產品和服務質 量、服務穩定性、響應速度,社會主體的體驗感和滿意度等情況; 6.數據企業和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引育情況。包括引入和培 育數據商和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構建數據企業生態體系情況; 7.宣傳推廣情況。包括針對不同主題組織各種公共數據運營 相關會議、沙龍等情況以及人才培養情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