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大數據局、財政局,各功能區相關部門(單位),各有關部門(單位):
為進一步推動我市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推進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市大數據局、市財政局制定了《泰安市數據要素券發放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落實。
泰安市大數據局 泰安市財政局
2025年5月6日
泰安市數據要素券發放工作實施方案
為支持企業數字化轉型,推進數據資產入表,促進數據要素流通,加快釋放數據價值,根據《關于加快推進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的實施意見》(魯政辦字〔2024〕124號)有關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內容
自本實施方案印發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開展并完成數據資產入表不低于20萬元的企業,可以申請成為數據要素券用戶并申領數據要素券,對企業為實現數據資產入表過程中所產生的數據質量評價、數據盤點治理、入表咨詢服務等費用予以50%補貼。每家企業只能享受一次補貼,且補貼額度不超過5萬元。數據要素券發放總額不超過500萬元。
二、數據要素券申領使用流程
(一)數據要素券申領
數據要素券用戶應具備的條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正常經營,企業注冊地在泰安行政區域內。具備上述條件的企業登錄“泰安市數據要素管理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平臺)進行用戶實名認證,并上傳營業執照等相關文件,審核通過后,即可申領數據要素券。
(二)數據要素券使用
1.數據要素券用戶嚴格按照財政部《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開展數據資產入表工作,完成入表后,通過泰安市數據資產認證登記評價中心進行登記,獲取數據資產登記相關憑證。
2.數據要素券用戶完成登記后,向平臺提交審核申請,由市大數據局、市財政局按照提交的先后順序,定期開展審核工作。需提供數據資產入表過程中所產生的數據質量評價、數據盤點治理、入表咨詢服務等合同及發票。補貼額度發完為止,先入先得。
進行數據質量評價、數據盤點治理、入表咨詢等服務的專業服務機構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營業執照等相關證照齊全。機構持續正常經營,無政府部門或相關機構公布的不良信用、違法犯罪記錄。實際控制人近三年不得有政府部門或相關機構公布的違法犯罪及不良誠信記錄。
(2)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3)社會信譽良好,在業內享有良好的口碑。承諾所提供服務符合專業規范要求。
(4)服務功能完善,專業能力強。
3.審核通過后,數據要素券用戶通過平臺申請兌現結算。市大數據局將按照流程匯總至市財政局,市財政局按程序撥付資金。
三、監督管理
市大數據局、市財政局共同對本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研究處置。
數據要素券用戶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提供虛假材料、涉嫌套取財政資金等違規行為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數據要素券用戶資格,列入黑名單,并收回相關資金。
數據要素券用戶承諾自己使用數據要素券涉及的所有行為遵守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數據要素券的相關規定以及各種社會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如有違反導致任何法律后果的發生,用戶將獨立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其他事項
本方案由泰安市大數據局、泰安市財政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