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有關單位:
《上海市支持企業加強基礎研究 增強高質量發展新動能的若干措施》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5年7月23日
上海市支持企業加強基礎研究 增強高質量發展新動能的若干措施
為加快健全基礎研究多元投入機制,進一步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引導科技領軍企業發揮“出題人”“閱卷人”“答卷人”作用,面向上海重點產業、未來產業發展,提升企業基礎研究和原始創新能力,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企業參與基礎研究決策咨詢。健全企業參與科學決策的長效機制,積極吸引優秀企業家和戰略投資人參與全市基礎研究決策咨詢,持續開展前瞻性、針對性、儲備性咨詢研究。提高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專家庫中企業專家的比例,對于面向產業發展的基礎研究項目,更多采納企業評價意見。(責任單位:市科委)
二、支持企業與政府深入實施“探索者計劃”。完善“探索者計劃”組織實施機制,充分發揮政府引導作用,支持企業面向經濟社會發展急需領域和重大需求,聚焦底層關鍵科學問題,布局基礎研究項目。吸納更多集成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能等產業領域企業加入“探索者計劃”,對重點領域企業凝練提出的緊迫急需選題動議,予以快速響應支持。(責任單位:市科委)
三、支持企業主導產學研深度合作。支持我市高校聯合企業建設協同創新中心,政府、企業按照1∶1比例共同出資,支持高校圍繞行業關鍵科學和技術問題,開展以應用為導向的基礎研究。市教育、產業主管部門聯合相關企業和高校,圍繞重點領域實施聯合創新計劃,聚焦企業創新鏈與產業鏈的結合點,匯聚多方資源推動校企聯合開展基礎研究和技術開發。(責任單位:市教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科委、市財政局)
四、支持企業持續加大基礎研究投入力度。支持企業加大基礎研究投入力度,加強技術儲備。基礎研究投入達到或超過1億元/年的企業,給予一次性財政補助1000萬元;5000萬元(含)至1億元(不含)/年的企業,給予一次性財政補助500萬元;1000萬元(含)至5000萬元(不含)/年的企業,給予一次性財政補助20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委、市財政局、各區政府)
五、支持企業設立基礎研究公益基金。支持企業和社會力量設立基礎研究公益基金會,引導帶動全社會捐贈支持基礎研究事業。對基礎研究公益基金會支持的基礎研究項目,按照基金會投入的50%給予共同支持。鼓勵高校基金會拓展資助方向,進一步加強對基礎研究的資助。(責任單位:市科委、市民政局、市國資委、市教委、市財政局)
六、支持企業使用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支持企業利用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等開展高水平基礎研究,對使用科學儀器設施和服務產生的費用,按照企業實際支付額的50%給予補助,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補助10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委、市財政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浦東新區等相關區政府)
七、支持企業投入基礎研究稅收優惠。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企業支持非營利性科研機構、高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學基金用于基礎研究的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實際發生額在稅前扣除,并可按照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對非營利性科研機構、高校接收企業、個人和其他組織機構給予的基礎研究資金,免征企業所得稅。(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科委)
八、支持企業完善考核評價體系。對承擔上海市重點實驗室等建設任務的企業,進一步加強基礎研究引導和考核,將基礎研究投入納入籌建標準和評估體系,依托建設主體年度基礎研究投入占總研發支出的比例不低于10%。引導國有企業聚焦主責主業,主動布局基礎研究。在年報統計表中單列基礎研究支出類目,對經費支出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基礎研究投入,可根據規定視同利潤加回。(責任單位:市科委、市國資委)
九、加強統計監測和鼓勵引導。加強企業基礎研究活動動態跟蹤監測,指導企業建立相關統計臺賬,規范企業基礎研究活動信息統計歸集。對在基礎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做出重要貢獻的企業,加強宣傳鼓勵。(責任單位:市統計局、市科委)
本措施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7月31日。